为响应厦门城市发展的策略,助力高颜值城市建设,实现我市户外广告设备的规范管理,昨日上午,厦门市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管理办法(2024年修正)》(以下简称:新办法)。
发布会上,市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明泉介绍了新办法出台相关情况。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新办法已于2024年8月27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对原办法共28条规定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适应户外广告发展的新需要,新办法优化了审批举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增设户外广告设备的,要求有关行政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进行联合技术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逐步提升服务水平。
此外,新办法还简化了审批手续,减少了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审批材料,还明确了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备案材料,延长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期限,由原来的不允许超出10日延长到不得超过30日。
厦门某文化传媒公司行政责任人孙燕秋和记者说,该公司承接了国庆期间厦门国际时尚周活动,有必要进行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备案。新办法实施后,提供的材料更简洁了,申请效率更加高了,广告牌可以摆放的时间更长了,为公司可以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以往从广告布置到展出再到拆除一共只有10天,每次布置都要加班加点进行,现在延长到了30天,我们就有足够的时间来合理分配人员,对企业和活动来说宣传力度更大了。”她说。
据了解,新办法适当降低了罚款下限,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备的,罚款下限由10万元以上调整为5万元以上。
此外,给予行为人自行整改期限,比如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备的和对设置小型户外广告设备未依规定备案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由原来直接处以罚款调整为设置整改期限,逾期进行罚款。这些调整既可兼顾监管效力和社会效果,也体现了执法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市执法局以地方法规,强制要求大型电子显示装置应当包含具备感知功能的安全预警系统,全力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此举为全国首创。新办法将具备感知功能的安全预警系统(倾斜监测传感器)纳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户外广告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融入信息平台建设。
去年以来,全市共安装118个安全预警系统,在大型电子显示装置发证倾斜或者温度过高时,后台会在第一时间发出警报。
新办法明确了属地责任,将原来由资源规划部门编制规划的职责,调整为由主管部门编制;下放区级部分规划编制权、许可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实现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从审批、设置、监管、执法全过程无缝隙管理。
某户外传统媒体广告公司负责人林女士和记者说,该公司平时经营户外大型led显示屏、灯箱、看板等业务。以前办理相关手续要到市执法局,现在可以到家门口的区城管执法局办理。有关部门还共享平台数据,可以网上审批,不需要到现场办理。“公司的户外led显示屏面积比较大,安装了安全预警系统,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后,平台会第一时间通知我们,特别有安全感。”林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