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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综合体育app下载: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7-22 21:52:18 来源:bob综合app 作者:篮球bob 阅读次数:

  非常感谢叶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店招设置应严格按照《厦门市户外招牌导则》实施,到辖区城管部门登记备案即可。超过标准的,依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最长三年,电子显示装置设置许可最长五年。具体时间以审批期限为准。

  未取得《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备的,由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以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依法。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备的,由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以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款;逾期未拆除的,依法。擅自设置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备未依规定备案的,由区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罚款。

  利用公用设施等公共资源设置商业户外广告设备的,应当按照《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的规定进行公开出让,实施使用权拍卖、挂牌竞标等有偿使用规定。公共资源公开出让前,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征求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在五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予于反馈。按照公共资源配置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的,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的决定。

  因举办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需要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备的,设置人应当在活动举办十日前持下列材料向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主管部门办理《户外广告设备临时设置许可证》:一是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申请表;二是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三是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备的设置形式、范围和期限等书面说明;四是举办活动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另外,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审查,对符合设置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核发《户外广告设备临时设置许可证》;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期限不允许超出三十日。设置人应当在设置期满后五日内将户外广告设备拆除,恢复原状。设置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备的,设置人应当在设施设置三日前报所在辖区执法中队备案。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期限不允许超出十日,设置人应当在设置期满后二日内将户外广告设备拆除,恢复原状。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们制定了招牌设置导则,对店面设置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大小,统一位置,控制数量,体现特色,城管备案,共同监管”的原则。

  申请店面招牌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店面招牌设计、效果图等材料,到辖区城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即可。

  大型户外广告设备,是指面积大于五平方米的电子显示屏,以及三十平方米以上的其他户外广告设备。大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需要办理行政许可。

  小型户外广告设备,是指除大型户外广告设备之外的其他户外广告设备。小型户外广告大多数为传统意义上的店面招牌,需要到辖区城管部门备案。

  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申请人要到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统一办理《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证》。须提交下列材料: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申请表,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户外广告设备的设计效果图,设置的场地或者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等,必要时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主管部门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管理的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经市人民政府公布目录,不实行行政许可。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外立面独立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取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可以直接申办《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证》。

  城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审查,对符合相关规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核发《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证》;十五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能延续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目前,全市正在开展市容环境整改治理提升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也正在全面清理整治。根据市政府要求,在市容环境整改治理提升和创建文明城市期间暂停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行政许可。预计十月份以后逐步受理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审批,具体时间我们会对外公示。

  对于此次户外广告牌的拆除,我们还没看到有关户外广告设备拆除的费用补偿政策,据了解,其他城市也没有拆除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以设置户外广告设备: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安全标志的;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在历史风貌建筑、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使用危险建(构)筑物、其他危险设施的;使用住宅楼屋顶的;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宗教场所影响严重的;使用城市道路的人行天桥、高架桥以及跨线桥以电子显示方式设置的;使用行道树、透景围墙或者损毁绿地的;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的;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违反规划导则的情形,也不可以设置户外广告设备。

  据了解,目前已暂停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许可,请问何时能开始受理?目前正在拆除的广告设施,能否补偿?

  许多市民十分关注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许可问题,请问设置户外广告设备具体有哪些要求?是否有规定哪些地点或者场合不得设置?

  此前,户外广告主要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管理,根据新《办法》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规划的实施;负责实施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以及跨区和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活动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和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备案;实施违反本办法跨区域以及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建立全市统一的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监督、管理、考评的信息系统和相关制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新《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户外广告设备设置方面,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户外广告设备设置,是指利用下列建(构)筑物、场地、公共设施的外部空间设置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设备的行为,包括:建(构)筑物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以及城区与城区之间交通干道;灯杆、电杆、公交车站牌、候车亭、报刊亭、自行车棚等公共设施;广场、公共停车设施等公共场所和户外场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纳入管理的其他区域。

  好的,新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管理办法》与2004年公布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比较:

  一是许可程序和设置期限更规范。《办法》明确了不一样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的取得途径以及相关程序,并最好能够降低许可申请中非必要办理程序和证明材料。另外《办法》也区分不一样的情况对设置期限进行了细化,例如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的期限不允许超出10日。

  二是规划先行更看重。《办法》规定了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户外广告设备设置主管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导则,并作为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监管的依据,确保了户外广告的布局点位更加合理,同时也缩小了行政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

  三是禁设情形更加明确。《办法》从厦门市的实际出发,设定了多种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备情形,比如规定不得利用交通标志,消防设施安全标志设置户外广告。再比如规定不得利用住宅屋顶设置户外广告。

  四是管理职责更明确。新《办法》明确了行政管理部门分工和各自职责,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广告设备规划许可,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备设置许可和管理。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我市新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管理办法》有什么亮点?谢谢!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0月28日经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叶恒忠先生做客政府网,解读《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备设置管理办法》,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热情参加,踊跃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