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净美泸定·精密办理”专项举动的一致布置和“创卫·创文”作业要求,1月7日,县城市归纳执法局对没收的不合法户外广告灯箱进行了会集处置。
此次会集处置的不合法户外广告灯箱有20多个,价值5000余元,灯箱将一致运往磨子沟大桥废物中转站进行会集处理。
据县城市归纳执法局作业人员介绍,这些没收的不合法户外广告灯箱均未依照县委县政府对店招店牌的一致规则进行拟定,且商家长时间将灯箱摆放在人行道上进行运营,给过往的广大群众带来诸多不便,不只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还存在必定的安全危险危险。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归纳治理法令》和《市场办理规则》,县城市归纳执法局对其进行了没收。
在此咱们呼吁全县各商家和广告商不要再运用和制造此类广告灯箱,要行商归市,坐商归店。如经查办,将严厉依照有关规则法律法规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