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热的天,小区里废物到处堆积,臭气熏天……”长沙开福区福晟•钱隆世家小区业主向三湘都市报反映称,小区内没有固定的日子废物站。多年来,日子废物好像“打游击”般,在小区表里“活动”堆积,现在堆积在去年底交房的16栋楼下空置门面内。夏天高温下,臭气连绵。
现场,三湘都市报记者看到,小区日子废物从门面内堆积至门面外,门面旁便是共用过道,苍蝇环绕,黑褐色污水延伸而出,在路面构成几条深色污迹,还没干透。“这儿车来车往,平常每日的废物都堆到停车位和门面之间的过道上来了。”孙先生指着停车位和门面间的过道说,“咱们小区没有固定废物处理站,废物堆积一向处于游动状况,方位更换了屡次,都快绕小区一圈了。”
(7月25日,钱隆世家小区16栋楼下的日子废物暂时堆积点。记者 叶竹 实习生 熊静 摄)
一起,在业主黄先生为记者供给的一份盖有社区公章的陈述中显现,本年5月份,大街和社区为钱隆世家小区和别的一个相同无废物站的小区,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福区分局申请在一条抛弃道路上建筑一座干、湿废物分类搜集的废物站。“此前大街和谐的时分,开发商赞同选址出资建筑。现在政府赞同出地出设备,开发商又反悔,我觉得是他们不肯出这笔承建资金。”不少业主猜想。
(7月26日,在居民激烈反对声中,16栋楼下废物暂时堆积点被撤消,小区废物再次“无处安放”。受访者供图)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明,根据《最高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则,商品房的出售广告和宣扬材料为要约约请,可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及相关设备所作的阐明和许诺详细确认,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缔结以及房子价格确实认有严重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阐明和许诺即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背的,应当承当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