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招牌往往反映着一个城市的形象,是城市文明的一种表现。标准野外广告牌字体,有利于提高城市形象,助推文明县城创立。
有不少店家为了招引顾客的眼球,在广告牌上做文章,随意运用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等不标准汉字来招引眼球。这不只让市民看不理解,也简单误导小朋友。
据了解,《中华公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言语文字法》第十三条规则,公共服务行业以标准汉字为根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求,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运用外国文字并一起运用中文的,应当运用标准汉字。
运用不标准字体往往存在各种坏处,也简单形成误导。期望商家在制造广告牌时可以标准用字,为全县公民发明一个正确的言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