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新修订的《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这个被外界称为成都史上最严户外广告监督管理体系,也为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撑,同时也标志着成都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真正开始启动。那么由此也引出了一系列的疑问,合法的户外广告该如何设置?办理什么手续?当然问题还远不止这些。记者就这些具体而又实际的热点问题,采访了市城管委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
答:根据《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3-2020)》和《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在设置区和限设区范围内,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要求和设置技术规范的,经过审批可设为户外广告。
一是新建建筑物立面设置户外广告的,应预留户外广告位置,由规划部门对预留户外广告位置做审批,然后由属地城管部门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审批;
二是利用既有建筑物立面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设置方案经属地建设、城管部门审查,由属地城管部门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三是利用公交站台、城市道路等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申请人按照市政府特许经营权出让的管理规定,取得户外广告载体特许经营权,然后由属地城管部门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审批;
四是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主要是针对取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确需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宣传本开发项目的,由设置申请人提出申请,由属地城管部门进行审批。
答: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3-2020)》及户外广告有关技术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设置在设置区和限设区范围内,而且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周边的居住环境和行车安全,广告的形状、规模、色彩等需与旁边的环境相协调。比如,商业卖场的户外广告设置,第一这个卖场的设置的位置必须是在设置区或者限设区范围内;第二这个卖场的营业面积要达到规定的条件;第三如果设置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的,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电子显示屏面积,周边电子显示屏距离等也应符合有关要求,同时还应进行周围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影响周边居住环境和行车安全。
答:没有经过审批设置的违法户外广告,如占道设置的桁架广告、道旗广告、箱体广告、灯箱广告、楼身广告等;超期未取得审批许可的户外广告等。
答:户外广告按照发布内容分为公益性广告和商业广告;按照设置形式分为附属式广告和独立式广告。附属式广告指附属于临街建筑物、公共汽车候车厅等外立面的户外广告;独立式广告指独立设置于公共开场空间的户外广告。
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将严格依照《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3-2020)》,从源头上严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将640.4平方公里的成都中心城区、双流国际机场及机场高速路(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的广告设置分区,划分为禁设区、设置区、限设区三类。规定除公交站台等公共设施可设为户外广告。《规划》明确的户外广告设置分区划分为禁设区、设置区、限设区。
1、春熙路-盐市口设置区;2、骡马市设置区;3、新光华片区设置区;4、金府设置区;5、新成华大道设置区;6、东客站设置区;7、红牌楼设置区;8、天府大道三环立交设置区;9、新会展设置区;10、犀浦设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