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晶晶 通讯员 叶火生 宋宏雷)武汉市多年来住宅禁设招牌的“铁板”终被打破。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城管委获悉,住宅开店招牌设置正在该市后湖片48个小区内进行试点,二楼及以上企业、商户、单位等可用不设底板的单体发光字做招牌挂出。
上月底,我省出台文件允许在住宅开店办公司。武昌积玉桥片区的小胡这几天忙着在4楼住宅内开培训机构,准备挂好招牌就开始营业,结果被城管人员制止。尔后,小胡就转向在自己家阳台大落地窗里贴广告字,城管人员再次上门告知:“这也是违法的!”
“没招牌咋做生意?”在卓刀泉附近一住宅楼二楼租房准备创业的小汪咨询城管部门后,得知“二楼以上不让挂招牌,除非到市城管去申请审批”。多番折腾后小汪家的招牌还是挂不起来,他开店的信心大受打击。
武汉市城管委景观处负责这个的人说,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为营造干净整洁美观的城市形象,武汉住宅内未经审批,不可以设置户外广告,也不可以设置橱窗广告。
江岸区城管委市容管理科负责人李飞表示,一直以来,武汉都禁止住宅内设置招牌,除非在武汉市城管委申办了户外广告设置证,“住宅内开的公司很难申请到户外广告设置证,审批很严格,大多数住宅公司都没挂招牌或挂的违法招牌”。
住宅开店办公司难挂招牌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江岸区城管委已出台物业小区广告招牌设置规范与标准指导手册,并向各个物业小区发放。这本指导手册中最大的政策变化是,二楼及以上企业、商户、单位等须设置门面招牌的,直接采用单体发光字的方式在楼盘预留的招牌位进行设置,但不可以设置底板。
另一大变化是对橱窗广告的松动。对原来禁止的橱窗广告,江岸区调整为“能够使用卷帘式、展架式或展板式等活动的宣传载体,在室内靠近橱窗进行设置,但不得固定在橱窗或墙面上,且最大幅面不允许超出橱窗面积的40%”。
因小微创业者更换频繁,招牌变更也会频繁。江岸区城管还在后湖香山花园小区段进行试点,将该段招牌建设成为“扣板式”活动招牌。商户更换名称时只需将更换的部分拿下来即可,老印迹也随之消失,节省成本还保持美观。
武汉市城管委景观处负责这个的人说,住宅经商挂招牌不可能“高大上”,今后一个重要方向就是在指定位置挂指引牌。例如,很多写字楼上统一位置设置的整体指引牌。
3月27日,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开始执行。规定明确住宅可用作经营场所,不过只适用于“安全、环保、不扰民”的行业,且要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和法规规定。
规定还明确,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家企业的经营场所,同时,有投资关系的公司能够登记使用同一住所,即企业可“一照多址、一址多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