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人拖欠房租,还回绝将承租的房子交还给房主怎么办?5 月 24 日下午,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履行局安排大连市法原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开锁技术人员,请求履行人的代理律师、人大代表来到辖区黄河路一处住宅,强制将房门翻开并换锁,将房子返还给租借人于军。
2016 年 8 月,市民于军与高尧签定《房子租借合同》,租期 5 年,合同约好,高尧不得随意撤除室表里装修,如形成欠好结果由承租人高尧承当,别的租借期间房子不得转租。
令于军没想到的是,高尧租借他的房子后的确没有转租,但他注册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将房子的卧室、客厅、厨房、厕所、暖气、煤气悉数砸掉撤除,改形成了工作室。于军当即要求恢复原状,高尧许诺,租借合同到期后,立行将房子恢复原状。
更令于军没想到的是,合同到期后,高尧既没有将房子恢复原状,也没有将房子返还给他,反而打电话不接、敲门不开,还不给超越租借期之后占用房子的房租。
无法于军托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李鑫律师,将高尧申述到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当即返还承租的房子,将房子恢复原状,并给付合同到期后超期占用房子的房租。
上一年 6 月 5 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高尧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缺席审理并当庭宣判,高尧在判定收效后 10 日内将房子腾退给于军,并自超越租借合同约好的租期后,到实践腾退房子之日止,按原合同约好给付租金。
由于于军没有租借房子的钥匙,房子恢复原状的费用无法评价,可在实践接纳房子后按照实在的情况进行评价,恢复原状费用另行建议。法院判定收效后,高尧拒不履行义务,于军请求强制履行。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履行局的履行法官先后屡次到涉案房子粘贴《公告》,敦促高尧履行义务,但高尧拒不履行,法院决议强制履行。考虑到高尧租借于军的房子用于工作运用,房间内有工作设备和财政账簿及其他资产进行整理,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联系了大连市法原公证处的公证员、沙河口区人大代表及于军的代理律师王金海、李鑫,在多方见证下到现场法律,强制腾退涉案房子。
本次履行举动中,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的履行干警全程运用法律记录仪,精确记录了办案进程,确保履行依法依规进行。在沙河口区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大连市法原公证处的公证员依法对高尧滞留在涉案房子内的工作设备及其他资产进行清点、挂号造册并予以公证,一同对房子内现在的情况进行摄影并予以公证。开锁人员当场对涉案房子的门锁来替换,将钥匙交给请求履行人于军。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履行局的工作人员表明:关于超越承租合同约好的租借期限赖着不走的承租人,今后将持续加大履行力度,强制换锁腾退,保护租借人的合法权益,实在处理履行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同司法案子中都能够感觉到公平正义。(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