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江学俊 通讯员 王东 方荣基) “其时,咱们就疑惑了他偷泊车标识牌有啥用。”
“这盆红豆杉是其时我花了700多元买的,是我的心爱之物,没想到这么快给追回来了,谢谢。“其时,咱们就疑惑了他偷泊车标识牌有啥用。””、
5月14日,在淄博博山公安分局白塔派出所院内民警将破获偷盗案追回的泊车标识牌和1.5高的红豆杉返还给受害人。
5月12日上午市民梁先生到博山公安分局白塔派出所报案,称放在经营门头房前的一棵高1.5米左右的红豆杉被盗,梁先生还特别告知民警,红豆杉购买时就700多元是自己的心爱之物。
接警后,该派出所民警当即对案子打开查询,勘查现场、查询拜访。通过一天的尽力,民警复原了嫌疑人的作案进程:5月11日晚9时许,一名50多岁的男人骑乘一辆电动车行至博山区白塔镇小梁庄梁先生门头时,随手将经营房前的红豆杉抱到电动车前踏板处,并敏捷驶离。
为了查清嫌疑人身份,办案民警顺线追寻到一居民生活小区,在小区楼下发现了被盗的那棵红豆杉。经进一步查询,偷盗嫌疑人王某被民警确认被捕获。一起,民警还在王某的家中发现了三个不锈钢原料的泊车标识牌,民警剖析一般是酒店、物业运用,问询中王某一直无法说明标识牌来历,经查询标识牌是博山的一处小区物业泊车场的被盗物品。本来王某是一名厨师,他自己十分喜爱养花,5月6日21时许,王某下班骑电动车通过博山西过境路一物业泊车场时,将三个不锈钢标识牌偷走,王某感觉标识牌能够改装三个花架子。接下来,5月11日晚9时许,王某骑电动车通过白塔镇小梁庄路口时,看到经营房前的红豆杉起了贪心,又再次伸出了贼手。
破案快退赃也快,5月14日,白塔派出所固定依据后,当行将抄获的标识牌和红豆杉返还给受害人。